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贫困县是否“贫困”?

1999-01-2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王方杰

最近,经济学家郭军参加了某省的贫困县经济研讨会。30多个贫困县上报的1997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让他大吃一惊。

根据上报数字统计,低于1300元的只有3个县,超过1600元的有9个县,最高的1808元,各贫困县平均1400多元。而国家规定的贫困县标准,以人为单位,是年纯收入700元以下;以县为单位,是年人均纯收入1370元以下。按此标准,这个省差不多可以宣布“贫困县已不复存在”。

另一些相关数字也让他不敢相信,如:1996年,该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约28%,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的总支出也增加了27%,收支增长幅度基本持平。可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9.7%,人均总支出的增长却不到1.6%。不少县发不下工资,农民要靠高息贷款交村提留和乡统筹。

郭军说:“我怀疑那些贫困县上报的数字有假。扶贫牵涉着许多人的肚子问题,如果在这上面弄虚作假,太可怕也太可气了。”(《中国青年报》99.1.18王方杰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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